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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罚决字 [2020]01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合同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销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金银花茶12盒;二、没收违法所得945元;三、处8000元罚款上缴国库,合计罚没款8945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4
    决定机关 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