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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城管罚字【2020】第24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 11 月 4 日 14时 0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星沙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王小勤、郭力巡查至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晶华美地F栋102号时,发现该处有一家外挂招牌名为“谊品生鲜”的门店,将水果摆放在店外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执法人员随即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该店营业执照名称为湖南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县星沙分公司,负责人:张书强,其店外经营占用凉塘路公共区域面积为2平方米,属于城市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秩序(已拍照取证)。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已于2020年11月20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非税收入票据号:3680182841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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