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泉市监二罚字〔2019〕1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11
    决定机关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尤文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