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泉市监二罚字〔2019〕1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5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1 |
决定机关 | 泉州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尤文辉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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