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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二稽罚[2020]183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高驰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2018年1月自销售方取得第三方金华市伟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3300174320,发票号码:00293362,发票金额:82174.76元,税额:2465.24元,价税合计:84640元。开票方金华市伟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被证实虚开。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决定:处以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计金额12696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04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