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系统及投影光机系统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20237511.3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09373342U 公开(公告)日 2019-09-10
申请公布号 CN209373342U 申请公布日 2019-09-10
分类号 G03B21/20(2006.01)I; G02B27/48(2006.01)I 分类 摄影术;电影术;利用了光波以外其他波的类似技术;电记录术;全息摄影术〔4〕;
发明人 陈新明; 申晖; 邹朝昒 申请(专利权)人 杭州易汀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上海白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200120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照明系统及投影光机系统,属于投影设备领域。上述照明系统包括依次间隔设置的激光光源、透镜组件、复眼透镜、高斯扩散片以及振动装置。激光光源发出的光通过透镜组件后投在复眼透镜上形成多个点光源,从复眼透镜发出的光在空间传播中混合使得干涉图像产生叠加,从而实现空间消散斑。高斯扩散片能够周期性振动,使得不同时刻光被高斯扩散片扩散到不同的位置,从而使不同时刻激光产生的干涉图像不稳定。由于人眼存在视觉残留特性,故不同时刻产生的不稳定干涉图像(即散斑)会在人眼处产生叠加效应,从而实现时间消散斑。上述照明系统及投影光机系统能够有效减少散斑,提高图像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