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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苍南安华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夫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81683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温苍商初字第01862号
    案号 (2013)温苍执民字第0293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苍南法院
    执行法院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3-12-10
    发布日期 2014-02-2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姚勇欠陈善标货款8万元,由苍南安华实业有限公司、李林华共同偿还,定于2013年3月底前一次性还清;^~^二、陈善标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若苍南安华实业有限公司、李林华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应自2013年4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支付违约金;^~^三、案件受理费3890元,减半收取1945元,由苍南安华实业有限公司、李林华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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