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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淮住建罚字[2021]000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拾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4
    决定机关 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