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航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479404-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0107民初199号
    案号 (2018)川0107执1032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1-23
    发布日期 2018-01-2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四川航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丽娟借款250万元,并自2014年6月18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利息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四川航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丽娟借款59万元,并自2015年3月25日起,按照月利率2%的标准支付利息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王丽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5603元,公告费560元,共计46163元,由原告王丽娟负担1000元,被告四川航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4516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