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综番处字[2020]第1900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作出罚款壹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5
    决定机关 番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