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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象市监处罚〔2021〕5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广告,消除虚假广告影响,并决定作出罚款玖佰元(9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2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