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绍虞(消)行罚决字〔2019〕009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市上虞区舜汇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北社区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城北社区中心东首幢1楼的绍兴市上虞区舜汇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北社区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绍兴市上虞区舜汇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北社区店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绍兴市上虞区舜汇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城北社区店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的上虞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窗缴纳罚款,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上虞区大队 2019年10月2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02 |
决定机关 | 上虞区区公安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