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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公(消)行罚决字〔2017〕10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东胜置业有限公司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516号地铁集团内部的杭州东胜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地铁杨柳郡售楼处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决定给予杭州东胜置业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罚款处罚:限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吴山支行(账号代码:0010504006)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2017年4月12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2
    决定机关 杭州市公安消防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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