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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六银监罚决字〔2018〕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徽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严重不尽职,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万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6
    决定机关 六安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彭先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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