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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执处字〔2020〕0611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7日内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1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