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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吉银保监罚决字〔2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李剑明作为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该行违规开展投资业务负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处5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0
    决定机关 吉林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