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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市监陈处[202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10
    决定机关 陈巷所
    法定代表人 林建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