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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桂贵交执罚[2020]01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行政处罚内容 广西贵港市奔马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桂R07859大型普通客车应在2019年6月28日前进行检测,但其擅自延长至2019年12月26日才对该车进行检测。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录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4
    决定机关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