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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烟立[2018]第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福建万星城超市有限公司惠安涂寨分公司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计8条的总价值人民币贰仟捌佰肆拾元整(¥2840元)处以7%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佰玖拾捌元捌角(¥198.8元)的罚款。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真烟计8条,依法予以返还当事人。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8
    决定机关 惠安县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