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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罚决字〔2021〕第07-03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1月10日22时1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四路与宁税路交叉口西侧宁围小学拆复建工程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现场动用2台混凝土泵车,4台混凝土搅拌车和24名工人进行地下室车库顶板的混凝土浇筑作业,发出较大噪声。经检查,当事人未办理相关部门提供的夜间作业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3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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