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鑫程联合重工(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原仁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60208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辽0281民初2865号
    案号 (2016)辽0281执381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执行法院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2016-11-18
    发布日期 2017-04-2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鑫程联合重工(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大连大阳日酸气体有限公司货款774474.2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60元、保全费4570元,合计1623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鑫程联合重工(大连)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支付时间同上)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