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4110007****99X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1民初122号
    案号 (2019)皖11执8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4-23
    发布日期 2019-12-26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支行借款本金合计4780万元及利息(截止2018年3月20日利息1251344.02元,自2018年3月21日起以借款本金16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0687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2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18185%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以借款本金118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7.71875 %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