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黄卫公罚〔2021〕8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经营期间1项水质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依据《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12
    决定机关 台州黄岩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