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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市监罚[2017]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2-19
    决定机关 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