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薛)市监罚字〔2018〕20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在山东省质监局组织的2018年第三季度省级监督抽查中,该单位生产、销售的FLSK-18RL型空气源热泵机组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热泵制热量项目不符合GB/T25127.2-2010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一般不合格。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空气源热泵机组;2、没收不合格空气源热泵机组3台;3、罚款壹万肆仟伍佰捌拾元整(1458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2-19 |
决定机关 | 枣庄市质监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