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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薛)市监罚字〔2018〕2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山东省质监局组织的2018年第三季度省级监督抽查中,该单位生产、销售的FLSK-18RL型空气源热泵机组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热泵制热量项目不符合GB/T25127.2-2010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属于一般不合格。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空气源热泵机组;2、没收不合格空气源热泵机组3台;3、罚款壹万肆仟伍佰捌拾元整(145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9
    决定机关 枣庄市质监部门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