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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通环保监察罚字﹝2015﹞4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八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1-17
    决定机关 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