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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曲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且部分挪用于个人投资,导致贷款形成不良。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5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曲靖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杨国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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