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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下市管罚处字〔2017〕30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提供资料,且案发后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根据《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26
    决定机关 杭州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