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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市监罚字(2018)10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水泥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15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20
    决定机关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