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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拱公(祥)行罚决字[2019]525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蜂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7月至11月上旬,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949号佳源银座907室的杭州蜂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明星梦工厂APP,在运营过程中存在未向用户明示用户相关权利的违法行为,该公司现已上线新的隐私协议版本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12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祥符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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