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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路政罚〔2021〕091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1月14日7时9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S10温州绕城高速七里港收费站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50915/浙C0472挂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根据驾驶员提供的证件和自述,我们初步证实,车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由黄卫旭驾驶,装载瓷砖,从七里港开往清江。经检测,并对该车驾驶员黄卫旭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该车驾驶员黄卫旭驾驶浙C50915/浙C0472挂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2.22吨,违反《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认定超限26.22吨,其行为违法超限运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柒佰伍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4
    决定机关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