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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工商宣处字【2015】第18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证照,营业执照类型:分公司,执照号码:511722000012707。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2-02
    决定机关 宣汉县工商质监局
    法定代表人 罗海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