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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案字〔2021〕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作如下处罚: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0#车用柴油;二、没收违法所得10901.32元,罚款75229.42元;以上罚没款合计86130.74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4
    决定机关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钟国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