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二七税 罚〔2020〕2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征管法第六十条,裁量标准,超过法定期限30日以上未按规定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罚款31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