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临银监罚决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工作不审慎,对伪造变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审查甄别不力,发生“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违规开展高风险投资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1.对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操作发生票据诈骗案件给予罚款20万元;2.对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不符合资质违规开展高风险投资业务给予罚款20万元;3.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任理事长洪海荣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4.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理事长张德红警告;5.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主任秦庆斌警告;6.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时任副主任曹斌(代为履行主任职责)警告;7.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任监事长王建林警告;8.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任监事长朱成英警告;9.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员工田建峰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10.给予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员工陈志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行政处罚;11.责令霍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郭虎虎、刘文君、薛重荣、何荣荣、刘静亚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19
    决定机关 临汾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洪海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