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富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辉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62100071****751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甘1024民初1895号 |
案号 | (2020)甘1024执165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水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合水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4-08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甘肃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甘肃银河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归还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借款本金1709433元及利息(其中:借期内利息为9626.48元,逾期利息从2016年7月21日起按年利率9.215%加收50%计算至归还之日),并承担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聘请律师费13785元,以上债务由庆阳市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甘肃富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梁爱琴、陈富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4544元,公告费600元,由甘肃银河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甘肃富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梁爱琴、陈富民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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