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锡滨住建罚字[2020]03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28115元(大写:壹拾贰万捌仟壹佰壹拾伍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1-27 |
| 决定机关 | 无锡市滨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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