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浙温公路(非)罚〔2019〕0101032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鹿富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总重超限)案
    行政处罚内容 车号为浙C50319/皖JG799挂的车辆,于2019年11月02日12时10分行驶在高速公路G6021银岭关收费站时,被车辆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质量54.9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6轴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00吨,该车超限5.92吨。本单位通过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车辆信息查询系统调查核实,确定该车车主为鹿富物流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6
    决定机关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陈忠友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