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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工商检处[2018]135080217004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3
    决定机关 龙岩市新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官志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