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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津银保监罚决字〔2020〕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开展的表外理财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转让业务中存在“内控管理不审慎,未建立制度即开展业务”“规避非标资产限额指标,调节理财投资非标资产占比监管指标”及“理财投资高风险非标资产未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问题,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4
    决定机关 天津银保监局
    法定代表人 孙利国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