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珠金)应急罚〔202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4月21日,金湾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珠海派锐尔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决定机关 珠海市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