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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渝中市监经处字(2019)6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有《广告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的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20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1
    决定机关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邓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