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文广新罚字﹝2018﹞第4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宁波猎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德吉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擅自通过互联网销售营业性演出门票,已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构成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0元。限当事人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鼓楼支行(地址:海曙区中山西路69号鼓楼大厦)缴纳罚款。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8年10月29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10-29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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