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佛交罚[2021]0105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02月1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佛山大道与南一路交界处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梅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兴宁客运分公司使用粤MW4308大型客车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视频截图、广东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查询截图、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车辆档案页面截图等证据为证。其具体行为是第一次被查处,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运政)》第67条,属于一般情节。 |
行政处罚内容 | 梅州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兴宁客运分公司罚款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5 |
决定机关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