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萧公(益农)行罚决字[2019]582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美易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6月5日,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的杭州美易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招用刘某为员工,负责人杨某在刘某参加工作后,一直未报送该名员工信息至公安机关,并未告知员工自主申报居住登记,该行为于2019年12月20日被益农派出所查获,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并处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萧山区财政汇缴专户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0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益农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