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余)安监管罚(2017)0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余姚众安时代广场“8·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余)安监管罚〔2017〕018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名称:余姚众安时代广场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瞿伟江。根据事故 ,本机关执法人员于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17 |
决定机关 | 市安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瞿伟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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