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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安监管罚(2017)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余姚众安时代广场“8·1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案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余)安监管罚〔2017〕018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名称:余姚众安时代广场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瞿伟江。根据事故 ,本机关执法人员于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17
    决定机关 市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瞿伟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