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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2]012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2年02月16日10时0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东莞市常平镇体育西路司马中学路段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粤SA200学小型轿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未在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或者未在指定的路线、时间开展培训业务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7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