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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高安监管罚[2017]15002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30
    决定机关 晋城市高平市安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