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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银监罚〔201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4-01-27
    决定机关 金华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赵丹蓓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