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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市监处〔2020〕1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建议作出如下处罚:罚款2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14
    决定机关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