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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环金分罚字〔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建设项目“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1.6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0
    决定机关 金昌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